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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日我看了公視的爸媽冏很大」的節目,我看到了旁邊SHOW出的討論主題。聽了主持人的論點和觀點,還有邀請來的貴賓們的談話,不曉得為什麼我覺得很有趣,於是我就下了標題。

興趣雖然是個喜歡做的事情,可是如果這件事情你持續很久,一年、三年、五年,你還會把它當成是自己的興趣看待。在我自己的例子上,現在的我已經不把自己的興趣當成性趣在走,而是以專業的兼職做家的角色去執行。興趣能不能當飯時我想關鍵點在於,「有沒有心,想不想要變成職業」,雖然不是每種興趣都能變成職業,但至少可以變成副業。

在吳寶春師傅身上我不認為興趣不能當飯吃,通常要學習一個興趣需要花很長的一段時間,在學習的過程中如果沒有興趣是不會引發學習者的挑戰精神,換言之,一個對於學習興趣有想要挑戰的人代表他真的很喜歡,而會經由喜歡去突破去改變創造更好的東西。

從吳寶春師父的故事我看到,如果對做麵包沒興趣就不會有現在的他,而因為他有興趣所以不斷的去創新突破,而因為有創新突破所以勇敢的去參加比賽。像現在很多暢銷作家,蝴蝶、九把刀、藤井樹,他如果對寫小說沒興趣他不會持續的出書,從另個角度來看,沒有興趣寫小說的人是不會持續寫下去,你說他們真的是為了工作而寫?我覺得不見得。

「沒有興趣的寫我不認為那書會好看」,「沒有興趣熱忱的去寫不會有好的銷售量」,你認為呢!所以不是興趣不能當飯吃,應該要說,「有興趣的工作不能當本業要不然會餓死」,不是這樣嗎?現在很多把興趣當工作的真的不是他的本業,像吳寶春師傅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,他不僅會做麵包也可以去當評審,同樣的道理,寫書的作家也可以去當評審,去電視台做編劇,不是這樣嗎?如果這樣去想去思考,誰說興趣不能當飯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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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藍祥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