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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到我喜歡寫,205年我接觸寫之後到現在我寫了很多,用手寫,電腦打都有,漸漸的我發現我離不開寫,因為寫,讓我的生活變得很充實很不一樣,也認識了很多,了解許多,它讓我離不開它,而現在也變成了我最喜歡做的事。

最近我看到了一個理論,「喜歡的事物,專心、認真去做,會變成專業,也就是工作」。反過來看我自己,就像那理論一樣,做自己喜歡的事,專心認真的做。

要把興趣變成工作,很難?在我的例子上我覺得有沒有「熱忱」很重要,只要有熱忱我覺得不很難。我自己正式踏入寫作已經兩年了,在這兩年裡我收穫很多,了解到如何堅持、慢慢改,技巧與面面觀的巧思,我真的覺得這就是經驗與功夫的累積。

工作一定會累,想休息,在我工作的過程中當然有,可是當我累、想休息時我反而用那些時間來看點書讓自己沉澱,好好思考,因為我相信看書可以啟發人的創作可能。真的,我很多文章其實都是在看書看到一半時想到寫出來的,而那些文章反而回應的不錯。

現在我把寫作跟閱讀做結合,我會參考些書籍來寫,可能把書內容的觀點提出,加上自己的觀點一起討論,好讓一步文章更有內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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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藍祥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