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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文~~小品:

自古以來的社會就是個不平等的條約
以前重男輕女的觀念
漢人與原住民的通婚


繁衍至今還是有少數民族存在著重男輕女的觀念
則現在人把那類人歸類為過去人


人家說社會會隨著時代而進步
現今的二十一世紀
變成了男女平等
有著良好的法律保護的社會
通婚也就沒有那麼的局限了

隨著時代的不同
條約、法律也有所不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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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藍祥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