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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因為新聞的酒醉毆打事件而寫這篇文章,是因為完完全全看不下去而寫這篇文章來抒發情緒,說文章的意義在哪!說真的我不是很清楚,但我明白一件事,我誰也不挺,兩名台灣籍藝人,兩名日本籍日本人,通通都有錯,我挺的是白狼,因為他講的那句話,「我討厭暴力」,同樣的我也討厭暴力。

喝酒沒有錯,誰不會喝酒,自己的酒品好不好,自己會不知道?我也遇過酒品不好的,最慘也不過就是在街頭上大鬧,鬧進店家,讓我們這群朋友看傻了眼,就此罷了。我們要喝酒可以,要適量要懂得自己的酒品和酒量而不是拼了命的灌酒,那叫做灌水不叫做喝酒。說酒後鬧是到社會版面,台灣的藝人好像不是頭一遭了,真的是帶頭帶壞形象,當藝人的不是做一個好形象嗎?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!

這是個人行為造就,真是如此!但喝酒就不能節制嗎?可以的。以前的我愛喝,可是因為一場大病讓我徹底的醒了過來,不喝酒戒酒改喝下午茶,因為我喜歡下午茶的氣氛和享受的氣息,雖然說好的頂級的下午茶會因為價錢而有所差異,但我並不會常常去喝很頂級的下午茶,偶爾犒賞自己那倒有可能。

喝酒打架鬧事,誰都不用挺。我覺得這些人通通抓去關一關反省一下好啦!去想想喝酒是不是一件好事,需不需要戒酒改過向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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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藍祥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