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敢斷定及肯定,敢這樣說,那是因為我掌握到一些絕對性的看法及依據。作文是我們學生學習的一環,它是個有規劃性,目的性,行為性,被定型式,有題目的一個學習取向,它也是我們的寫作基礎的要件之一,這是不可否認的是。可是對於寫作的定義及切確依據又不一如此!我曾經過,「作文能力不好不代表寫作能力不好」,「相對的寫作能力不代表作文能力」,雖然這兩種東西不同但卻有關聯性。

寫作是個非既定形式的,自由,有目的的一個行為。人們可以藉由寫作來傳遞自己的想法及觀點,更新自我思想和價值,靠著寫作帶給我們的東西深至深遠。我寫作寫了五年之久,唯一的目的行為就只有「改變時代代溝的想法,更新思維思想,改變人的思考及價值觀上的看法」。這是我的目的,也是我一直在追求的東西,而我現在努力成功了一半。

一個會寫懂得寫知道怎麼寫的人,會想要把專業發揮到極限,因為他想要得到他想要的。「寫作」是個「文字傳輸及更新想法的一個媒介」,它不像作文,作文有分數可以批判它的價值意義可是「寫作」沒有,因為寫作只有成績單,沒有分數的價值存在,況且它是個「主觀意識的判讀及認同」,所以我才敢說『作文不等於寫作』,別在把「作文」跟「寫作」這兩個不同的東西劃上等號。我們過往的的思維及價值都把作文跟寫作掛在一起,而因為時代的改變及演進漸漸的寫作這門專業被分了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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